相信你们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最后交易日,那么最后交易日是什么意思呢?
在现代投资市场中,重要的“最后交易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即期货最后交易日、b股最后交易日和权证最后交易日。
期货最后交易日: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无论交易者是否买卖期货合约,只要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后还有头寸剩余,这些头寸就必须进入交割程序,按照规定进行实物或现金交割。
p>个人投资者无法进入交割月份,需要在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平仓相关合约。如果他们不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平仓,期货大都会将被迫平仓。
如果交易者不想在最后一个交易日进行交割,他必须在最后一个交易日(或之前)取消原来的头寸。一般情况下,期货交割的最后期限一般在月末。比如郑商所的早籼稻期货,最后一个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倒数第七个交易日。然而,香港等一些交易所将这一天定为每月的倒数第二个交易日。
b股最后交易日:这是b股股东分红时经常涉及的概念。相当于a股的登记日,b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权益份额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持有b股,就可以拥有配股、转股、现金分红等权利。b股的“登记日”日期可由b股的“最后交易日”确定。
由于b股的T+3结算制度,b股的“基准日”是“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三个交易日,b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要到“基准日”才能完成,也就是说b股股票要到基准日才会真正计入b股投资者的名下。
p>权证最后交易日:在现行权证管理办法中,权证到期日前第六个交易日为权证最后交易日。所以权证最后交易日和权证到期日不是同一天。权证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权证交易终止,投资者可以行权但不能交易。但权证到期后会自动失效,权证既不能交易,也不能行权,因此不再具有任何价值。
目前我国权证市场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投机行为,权证价格可能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出现大幅波动。权证终止后的5个交易日并不都是行权日。对于可能具有行权价值的权证,仍需关注交易终止后正股的走势。
投资者应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等待卖出机会,以避免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后的损失。万一卖不出去,不要误行使权利,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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