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保险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办理;这两种情况的准则如下:
单位办理
处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搬运材料
1.企业从业人员: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就业保险登记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工作证》、《外国人记者证》、《南京市人才居住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证件之一。有互免协议的,还必须携带互免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录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关系证明存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军地文职人员及其他参保人员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职工保险登记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处理过程
1.线下办理: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录入信息系统→盖章,返回办理结果。
2.网上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就业保险登记模块办理。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宗教教职人员等人员,由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人事保险登记模块办理。
个人办理
处理条件
一、养老保险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我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2.在我省灵活就业并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按《我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长时间,但不得违规弥补过去一年增加缴费年限。
4.被保险人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4.持有《南京市人才居住证》(A证、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辅证)、《南京市留学人员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养老保险交不够怎么办?
二。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情况
南京户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详细指南:
养老保险暂停。
医疗保险暂停
缴费比例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省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执行4250元,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执行21821元。
南京市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医保缴费比例:单位8.8%;个人0.2
办理地点
单位
用人单位参保地所在市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
个人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电话和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参与时限:1个工作日。
保险费:免费
处理时间:
单位: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
个人:网上和经办银行柜台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全月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采用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的,每月25-28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请于每月25日前将全部保费存入签约扣款银行账户。在非银行集中扣款时,也可通过网上或经办行柜台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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