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将按规定正常调整(本次尚未公布),下限为3613元/月。
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变。
下限:
313元/月(与2019年最低额度相同)
上限:
会根据规定正常调整(此次尚未公布)
02
三项社会保险费
阶段性救济:期限延长。
(1)救济
03个人身份投保:自愿延期缴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
2020年未按月缴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北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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