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转出
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跨省(市)转移手续时,重点要确保参保人参保状态为暂停(办理停保手续后),所有险种不欠费。
它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参保人每月5日至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参保缴费凭证送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转移申请表,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邮寄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3)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收到联名信后,根据联名信中的相关信息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出手续。
参保人只需办理上述步骤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寄送凭证、填写申请书,后续工作将由两地经办机构通过信函沟通方式办理。
跨省(市)转入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省(市)转入,具体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参保人在本地办理正常参保手续后,于每月5-24日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服务大厅经办窗口, 并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发送的联络函后,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出手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变更信息表》发送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划转相关资金;
(4)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变更信息表》及转入资金核实后,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参保人只需办理上述步骤的第一步,后续工作将由两地经办机构通过信函沟通的方式办理。
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1.办理条件(1)参保状态为暂停(已办理过停保手续) ;(2)不欠费。2.所需材料(1)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的,参保人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即可;(2)跨制度转出的(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处理方式
(1)线上渠道:手机端:“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进入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单位办事通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查询打印;(2)线下渠道: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
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1.办理条件在郑州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2.所需材料(1)身份证;(2)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办理途径(1)线上渠道:手机端:“掌 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进入单位Ukey办事通道: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单位办事通道——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联系困申请;(2)线下渠道: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温馨提示:参保人如存在重复缴费,需办理转入接续手续后携带身份证至市内任一社保办事大厅填写退款申请表提交审核。(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的,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失业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关系转出1.办理条件(1)参保状态为暂停(已办理过停保手续) ;(2)不欠费。2.所需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3.办理途径
全市社保服务大厅。
失业保险关系转入1.办理条件在郑州市已参加失业保险。2.所需材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2)原参保地开具的失业保险转移单原件。3.办理途径
全市社保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业务经办大厅
地址: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
郑州市社保局郑东新区分局
地址:中望路与郑光路交叉口西北角。
注:异地社保转移为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区社保局办理。
郑州市社会保障局电话地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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