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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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缴费标准已于2021年上半年公布。请选择批准的付款时间完成付款。

2021年上半年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度、每半年、按年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自愿暂停缴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进行缴费,缴费基数可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贴期间,可以由具有灵活就业身份的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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