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
★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9335元,下限不得低于3368元;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此期间,月缴费基数分为五档:
★第一档19335元;
★二档16842元;
★三档7216元;
★四档4329元;
★五档3368元。
在此期间,上述参保人员可在上述五个缴费基数中的任意一个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19335元,下限为3368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368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4533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7602元为基数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以77341元为基数计算。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的计发标准为20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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