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转入]
1.南京户籍
2.南京非户籍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
3.已在南京投保。
4.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转出]
被保险人需要暂时中止(出保)。
办理材料
[转出]
自己处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表他人:
1.我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人:
1、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人员花名册(转出)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保转移出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保转入地出具)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社保划转出具)
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社保转账出具)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南京户籍)(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去柜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凭证);
2.将凭证提交给新的保险机构。
将该证明交给继续投保地区的新保险机构;
3.新的被保险机构将联系信发送回原被保险机构。
新参保机构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函)寄回原参保机构;
4.原投保机构将信息表发送给新的投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络函后,向新参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变更信息表)。
南京社保转移流程(转入+转出)
办理地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街61号南京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东楼一楼。
服务热线:025-12333
FaxNo。: 025-6878801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南京市社保局电话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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