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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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转移指南

1.南京户籍

2.南京非户籍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

3.已在南京投保。

4.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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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需要暂时中止(出保)。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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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处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表他人:

1.我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人:

1、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人员花名册(转出)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保转移出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保转入地出具)

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社保划转出具)

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社保转账出具)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南京户籍)(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去柜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凭证);

2.将凭证提交给新的保险机构。

将该证明交给继续投保地区的新保险机构;

3.新的被保险机构将联系信发送回原被保险机构。

新参保机构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函)寄回原参保机构;

4.原投保机构将信息表发送给新的投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络函后,向新参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变更信息表)。

南京社保转移流程(转入+转出)

办理地点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街61号南京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东楼一楼。

服务热线:025-12333

FaxNo。: 025-6878801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南京市社保局电话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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