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股东享有的权利是:
1.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基金公司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可以召开基金的股东大会和基金的受托人大会。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收入。
4.参与清算后剩余基金财产的分配。
5.有权监督基金的经营,有权查询或获取基金的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公开信息。
6.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义务。
基金股份持有人是投资者,即出资人,是依据基金募集说明书设立的法人或自然人。因此基金股份持有人是基金投资人和出资人,也是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者。基金股份持有人是基金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因此拥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权、表决权和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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