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过劳死”,老板到底要不要赔钱?别等悲剧发生,才想起这份“猝死责任”
在今天的商业环境下,“996”、“大小周”、“办公室灯火通明”,几乎成了很多行业的常态。
我们为这种“奋斗文化”感到骄傲的同时,一个沉重但无法回避的风险,也悄然而至——猝死。当一个年轻的生命,在工作岗位上或下班回家后轰然倒下,留给社会的,是无尽的叹息;而留给企业主的,则是一个极其棘手的法律和财务难题:
员工猝死,到底算不算工伤?我作为老板,到底要不要赔钱?
今天,我们就来把这个敏感又关键的问题,从法律和保险两个层面,彻底讲清楚。
法律的“标尺”:猝死,算不算工伤?
很多人以为,只要在公司出的事,都算工伤。这是个巨大的误解。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猝死,有着极其严格、甚至可以说是“严苛”的认定标准:
必须同时满足两个“黄金条件”,缺一不可: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48小时”的规定,就像一把锋利的标尺,划出了一条清晰但又略显冰冷的界线。
- 能认定为工伤的场景:
员工在办公室加班时,突发心梗,送医后24小时内去世。——算工伤。
- 大概率无法认定为工伤的场景:
员工连续加班一周后,感觉不适,回家休息。第三天(超过48小时),在家中不幸去世。——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那么,不能认定为工伤,老板就没责任了吗?
天真了!
即便在法律上不构成“工伤”,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或在与家属的协商、甚至诉讼中,法院依然极有可能,从“企业是否存在过错”(例如安排过度加班)的角度,判定企业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补充赔偿责任”。
这笔赔偿,金额往往也在数十万之巨。而这笔钱,工伤保险,是一分钱都不会管的。
保险的“解决方案”:雇主险里的“猝死责任”
现在,轮到我们的主角——雇主责任险登场了。
一份标准的、基础的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因工伤事故导致的伤亡”。而猝死,在医学上属于“疾病”,并非“意外事故”。
所以,如果你买的雇主险,没有明确附加“猝死责任”条款,那么,即便员工在公司猝死,你也同样无法获得理赔。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挑选雇主责任险时,反复强调,一定要重点关注“猝死责任”。
附加了“猝死责任”,到底怎么赔?
一旦你的雇主险,附加了这项“黄金条款”,那么当猝死悲剧发生时,理赔逻辑就变得清晰了:
-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
保险公司会赔付“工伤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工伤保险赔完之后,剩下需要你公司掏的钱(比如超出工伤赔偿标准的部分、家属额外索赔的部分),保险公司帮你出。
- 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
这才是“猝死责任”条款,真正发挥“定海神针”作用的地方!此时,即便没有工伤认定,只要符合保单条款中关于“猝死”的定义(例如:症状发生后24小时内死亡),保险公司就会按照约定的保额(例如50万、100万),直接进行赔付。
这笔钱,将成为你安抚家属、履行人道主义赔偿、维护公司声誉的、最关键的“财务弹药”。
在“内卷”和“过劳”成为时代隐痛的今天,为你的雇主责任险,附加上那份并不算昂贵的“猝死责任”,已经不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
它保的,不仅是应对极端风险的财务能力,更是你作为一名企业主,在追求商业成功的同时,所能展现出的、最深厚、也最负责任的商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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